2、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不存在对202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的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5、经问询,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
1、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知悉的信息均以公告方式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2025年度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新大洲A、股票代码:000571)的股票于2025年3月19日、3月20日★、3月2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5.3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制度的要求,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